民国时期,国家内忧外患,有人致力于拯救国家,而也有人半路叛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民国的汉奸和他们的最终下场吧!
1、汪精卫--从志士到叛国者。
汪精卫出生于广东三水,幼年接受家塾的传统教育,曾获番禺县试第一名,考取留日法政速成科官费生,赴日留学。其时正是资产阶级革命蓬勃兴起之时,汪精卫加入了革命派行列。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汪氏出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长,成为汪伪政权的主脑。
下场:1944年11月10日下午4时多,汪精卫因患多发性骨髓肿病在日本名古屋病死,终年62岁。
2.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抗战爆发后,他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汪精卫伪政权的第二号大汉奸。陈公博一生在政治上变化多端,最终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下场: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
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3.周佛海--反复无常,三次叛变
1927年周佛海走向了反共反人民的道路,成为国民党右派营垒中的干将和蒋介石的心腹,宣称自己要做一个“国民党忠实党员”,叫嚷“攻击共产党,是我的责任,是我的义务”。
下场:一个来月后,在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快速严惩汉奸”的压力下,周佛海被软禁在重庆,后来又被移交南京监狱。1946年11月7日,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判处周佛海死刑。由于蒋介石念其为重庆方面做过“贡献”,出面干预,才被减为无期徒刑,保住了脑袋。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脏病发作暴死在南京老虎桥监狱。
4.梁鸿志
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动下,在上海组织维新政府,并担任伪行政院长,卖国投敌。
下场: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梁鸿志携两妾、幼女逃往苏州。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指责下,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5.傅筱庵--被“两代义仆”朱升源连砍数刀气绝身亡
傅筱庵,浙江镇海人,曾出任北洋军政府高级顾问,1927年当选上海总商会会长。北伐军进军上海之前,他十分的不看好蒋介石,认为北伐军打不过孙传芳的直鲁联军,于是他将宝押给了孙传芳。
没想到孙的直鲁联军在北伐军的进攻下,一败涂地。他也因支持军阀孙传芳而被蒋介石通缉,被迫离开上海逃往大连。也就是在此时,他的内心已经在盘算着寻找新的靠山,并开始与日本人暗通款曲。通过杜月笙的斡旋,南京国民政府撤销了对傅筱庵的通缉,傅筱庵得以返回上海。
6.殷汝耕,浙江省平阳人。
早年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回国后,在各军阀之间进行投机活动,后投靠国民党亲日派、新政学系首领之一的黄郛。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
下场: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县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率领下,于同年7月28日反正,将驻通县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县。
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军劫走。之后,他失去利用价值,逐渐被日本冷落。抗日战争胜利后,殷汝耕被捕,接受审判,被判处死刑。1947年,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被处决。
7.李士群
1905年生,浙江遂昌人。早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上海大学毕业。大革命失败后,曾留学苏联,肄业于东方大学。1928年回国,以蜀闻通讯社记者身份,从事地下活动。
1932年被国民党中统特务逮捕,自首叛变,被委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上海工作区直属情报员。抗日战争爆发后,潜伏南京,1938年逃至香港,投靠日本人,后回上海为日本侵略者做情报特务工作。1939年任汪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秘书长、特工总部副主任,残酷迫害抗日军民。
下场:1943年9月11日,南京汪伪政府特工总部主任、警政部部长、江苏省主席李士群,被日本宪兵特高课毒死。
8.陈璧君
(1891--1959)广东新会人,生于马来亚槟榔屿乔治市(今槟城),女。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槟城与汪精卫相识,遂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年)追随汪去日本留学。二年,随汪回北京执行暗杀摄政王的秘密使命。1912年5月,与汪精卫正式宣布结婚。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她积极支持汪精卫对日本妥协的路线。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政府迁往重庆。1938年12月19日,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叛国投敌,成为汪逆汉奸集团的重要成员。
之后历任汪伪政权的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政治会议指定委员、东亚联明中国总会常务理事等职、积极支持汪精卫投敌卖国的“和平反共建国”方针政策。1944年汪死后,陈南下广州任日伪广东政务指导员,企图控制汪伪的广东省政府。
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陈璧君于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监狱医院,年69岁。
9.丁默邨
湖南常德人。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后退出,加入国民党。1937年任国民党军统局第二处处长。1938年,日本侵略者妄图扑灭上海抗日力量,拟组织一支特工队伍,丁默邨被日本人选中。通过李世群拉线,丁默邨于同年冬潜往上海与日本人挂钩。
次年2月,丁默邨投拜日本大本营特务部长土肥原贤二,提出破获“蓝衣社”及共产党地下组织方案的《上海特工计划》作为见面礼。
土肥原贤二派晴气庆胤给予指导,复由大本营参谋总长下达《援助丁默邨一派特务工作的训令》。至此,丁默邨正式投靠日本侵略者,并与另一汉奸李世群合组“特工总部”,盯李分别为正、副主任。继与汪精卫合流,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抗日志士。日本记者称之为“婴儿见之都不敢出声的恐怖主义者”,国人则称为“丁屠夫”。
下场:抗战胜利后,丁默邨功过难定,因为他先是汉奸后又变成卧底,更糟糕的是后来他保外就医、游览南京的消息传开,蒋介石一怒,下令枪毙丁默邨。丁默邨最终在1947年5月1号被“通敌叛国”、“戕害军统、中统地下工作人员”理由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时年46岁。
10.王克敏
原籍中国浙江杭县(今余杭),生于广东。字叔鲁。清末举人。1903年任留日学生监督,后改任驻日使馆参赞。1907年回国后历任直隶交涉使等职。辛亥革命后,任中法实业银行中方总经理。1917年任中国银行总裁,并一度担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23年助曹锟贿选大总统。1932年起,历任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北平政务整理委员。
1935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叛国投敌。先后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汉奸组织“新民会”会长、伪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主任委员、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汪伪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最终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汉奸罪被逮捕。1945年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