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危害,相信大家一定都十分清楚,但是偏偏就会有这类人一点都不觉得事大,喝高了还一副没事厉害不要不要的样子,非得装牛逼,结果引发了一场场的车祸,车毁人亡的结果,多么的不值得啊,今天小编再重新提醒下各位朋友们酒后驾车的危害以及酒驾的处罚标准。
酒后驾车的危害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酒后驾车事件案例
酒后驾驶事件案例
至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已实施5年。随着“酒后拒驾”观念的更进一步深入以及执法力和公信力的进一步加大,酒驾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是酒驾给驾驶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从以下惨烈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
“田连元车祸”案 肇事司机被认定醉驾
2014年5月28日晚,赵某醉酒超速驾车驶入对向车道,先后与三辆车相撞,致田连元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29日凌晨肇事司机赵晓明被警方控制,经查,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03.9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一年后,田老还未从一场给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的车祸中恢复过来。面对镜头,他想说“你的不负责任,带给别人的是一辈子无法抹平的伤痛啊!”借此告诉所有的驾驶人,拒绝酒驾、醉驾,从现在开始,停止伤害。
春运期间醉驾致人死亡案
2014年3月6日,黑龙江省富裕县驾驶人褚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搭乘4人,以时速109km/h(限速70km/h)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共5人死亡、3人受伤。经检测,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
江苏一孕妇醉驾撞断22米护栏
2014年1月12日晚,江苏常熟街头上演惊险一幕。一辆轿车突然失控,车头猛地撞向路中央的护栏,将22米多长的护栏撞飞。
不久,女驾驶员打电话叫来朋友,企图让朋友“顶包”。经司法检测,女驾驶员秦某涉嫌醉驾。交警介绍,肇事女司机秦某已怀孕五个月。
怀孕,喝酒,醉驾,这位准妈妈做出疯狂举动后还试图找人顶包,秦某的违法行为,真让人担心今后她能否为子女树立起好的榜样。但愿经过这次事件,她能学会如何遵纪守法。
还有下面这些酒驾事故,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酒后驾驶车祸案例
酒后驾驶车祸
酒后驾驶车毁人亡
酒后驾驶追尾
酒后驾驶恐怖车祸
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后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酒后驾车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大家千万要记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啊,一不小心,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另外,新的酒驾处罚也已经出炉,只要被发现酒驾后果可不是向往年那么简单处理的哦,驾照可会直接被销毁另外还得去看守所待上几天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