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陕西西乡县的微博回应
图片来自西乡宣传微博截图
文/与归
又是一幕“活剧本”。
近日,在陕西西乡当地论坛,有网友发帖反映:“今早(7月1日)七点把吴家房子强拆了,房子全挖了东西全埋,把一家人大人打伤很严重,小娃全拿胶带绑起来,把反抗说话的人用胶带把嘴全封起,看着很残忍。”并配发了多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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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图片来自华商网舆情微博
对此,陕西省西乡县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博“西乡宣传”回应称,此事发生在7月1日早上,一群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擅自闯入西乡县城北街道前锋社区吴某家,将其砖混结构房屋损毁。警方正在调查。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和相关爆料信息,最吸引我眼球的,不是连“小娃全拿胶带绑起来”、“胶带封嘴”,而是“一群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此前,我们见到的类似字眼,多是“不明身份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一群操外地口音的男子”,算是与以往有些不同。
前不久热播剧《人民的名义》,曾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或者说一种现象:在强拆案件中,总是莫名其妙地出现“第三方”,且很多时候,他们的身份“扑朔迷离”。表面看来,他们既不属于当地拆迁主管部门,也不属于开发商,但却是整个拆迁环节的关键一环。久而不决的拆迁工作,往往会因为这群人的暴力介入迅速取得突破进展;而被强拆的一方,遭遇这种情况,轻则麻烦不断、不堪骚扰者有之;重则家破人亡、有冤难诉者有之。
现实比《人民的名义》更难解的是,好歹剧中搞暴力拆迁的常成虎明面身份是“拆迁队长”,而揆诸现实中的诸多拆迁案例,我们连“究竟是谁拆了房子”都搞不清。
在陕西西乡这起事件的官方通报中,目前还未出现“拆迁”和“强拆”字样,事情也有待进一步调查。这伙人究竟是谁,来自谁的指派,强拆吴家房屋的动机是什么,总要有一个逻辑自洽的解释。
而无论他们是谁,显然已经涉嫌多种违法犯罪——
首先,把人用胶带捆绑、封嘴,这样的行径涉嫌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之一即是: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这起事件中,吴家人有被殴打致残的,则会依照刑法第234条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暴力损毁吴家人的房屋和屋内财物,则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法律责任归法律责任,是否有“行政追责”,在更多的信息披露前,我们应依然保持质疑的态度。如果这起暴力事件真的如以往案例中,“不明身份”的强拆者背后站着拆迁利益方,希望有关方面在后续的调查、处理中,能够牵出萝卜带出泥。
无论如何,不能允许类似的“不明身份”,轻易出现在拆迁现场。就像新闻下方网友留言说的,“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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