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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夹银行卡:录取通知书夹带广告背后有啥内幕?】
前不久,“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宣传单”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近日媒体又爆料:录取通知书还有夹银行卡、手机卡等情况。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是值得期待的事儿,但不少学生发现,通知书里还附带了跟个人信息相联的银行卡和电话卡。
虽然说明是自愿使用,但让人觉得有些强制。
对于配发银行卡、手机卡等问题,天津一所高校工作人员回复,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必须使用这两张卡来缴纳学费的,其他的就是没法划转。”
早在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与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可以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寄递。
在2011年,国家工信部还印发通知,规定校园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业务宣传资料等。
但不少高校仍明知故犯,多个省市都曾出现邮局寄送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中夹带广告或其他物品的现象。
2013年,河南大学招生办就曾发现,随学校录取通知书发送的“赠品”中出现了食用油广告、眼镜店广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告等。
而当时,开封市邮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曾表示,“这是邮政局临时工个人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何以还有一些高校有令不遵、明知故犯呢?
有银行工作人员透露:高校学生数量大、稳定性强,历来都被银行、通讯运营商视为最重要的潜在客户群体。
每年开学前,各家银行、通讯运营商都会向高校发动强烈攻势,争夺新生市场。
当然,也不排除其他交易形式。曾有高校教师透露:为让某高校鼓励新生使用他们的手机,有通讯运营商除了给新生免费赠送号码外,还向全校老师每人免费提供一部手机。
即便采取的是这种为教师“谋福利”的隐性交易方式,相关高校这也是在以权谋私。
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看看相关高校具体交易方式究竟怎样,有没有从中渔利。
即便其中没有猫腻,可是,这种做法是否也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公民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向商业机构提供学生身份信息。
涉嫌民事侵权,银行和客户建立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也是民事法律关系,需要本人和银行签订,高校不能直接代替民事主体代办,本人没有授权,实际是不妥当的。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何为非法提供、非法获取或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分别给出了具体量化标准。
无论是学校,还是银行、通讯运营商,不妨各自比照一下,看自己是否踩过了法律红线。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吴遵民说,投递录取通知书是件严肃的国家行为,必须精准到人,没有任何差池或改头换面。在古代,及第发榜甚至是要敲锣打鼓直接送到考生家里的。
现在外地个别地方出现重新包装考生录取通知书,且违规夹带广告的行为,这不仅是对邮政法的藐视,也是对考生的侵权,必须加以查处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