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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划伤奔驰被拘:用钥匙刮别人车犯了什么法?】
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这名男子竟用钥匙刮了别人的车,最后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7月17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安分局接到段某报警称,他停放在某大型商场地下车库的黑色奔驰轿车被人划伤车门及保险杆。
神龙派出所出警调查,被划伤的黑色奔驰轿车价值140万元,车门及保险杠被锐器划了约1米长的划痕。
经鉴定,车辆被划伤部位的修复费在5000元左右,超过法律规定的3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民警遂立案开展调查。经视频追踪、信息比对,锁定肇事者为陈某,43岁,江西人,在汉工作。
7月28日,民警将陈某抓获。陈某承认,当天,他驾车到商场购物,停车准备上楼时,一时手贱,掏出钥匙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划了几下。
得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后,陈某后悔不已。
近日,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陈某和段某没有任何瓜葛,互相也不认识,从而构不成损害公私财物,定性为涉嫌寻衅滋事更适当,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为3000元,轿车损害价值在5000元左右。
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划车类寻衅滋事犯罪多发。分析后发现,发生划车类寻衅滋事犯罪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管理方面。划车类案件多发生在小区内部。当前小区停车难问题严重,小区内部车位不够,私家车随意停放,不仅为车辆的内部管理带来困难,也容易造成邻里纠纷和矛盾。停车矛盾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易导致划车类案件发生。
二是心理方面。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导致贫富差距被相对拉大,尤其是在上海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城市,工作压力大,生活成本高,一部分心理承受能力差,或者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的人负面情绪累积,把划车当做宣泄途径,导致此类案件多发。
三是酒精作用。划车类案件中,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曾饮酒。酒后被告人自控能力下降,加之内心原有不满情绪,做出清醒时不敢做的行为。
四是法律教育方面。此类案件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多坦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停车纠纷后不懂得合法的解决途径,情急之下选择用划车这种极端方式来报复他人。
也有被告人表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误以为自己划车只需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想到会招致刑事后果。
【法律知识】用钥匙刮别人车犯法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
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