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9日电 1月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山西省财政厅、地税局、水利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该省水资源税改革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1月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范丽芳 摄
2017年12月1日起,中国内陆省份山西作为试点之一开始征收水资源税,此次改革具体措施包括继续缓征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税,对所有采矿企业征收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区分行业制定城镇公共供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等。
山西原水资源费政策对所有矿山按每吨原煤或原矿3元征收。此次《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疏干排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确定为1.2元/立方米,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税额标准从低确定为1元/立方米。根据国家授权,山西还明确了采矿企业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时,按照吨矿产品排水2.48立方米折算排水量的核定方法。
当日,山西省财政厅、地税局、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针对该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范丽芳 摄
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介绍,此次改革从低确定农业生产超限额和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税额,使用地表水为0.05元/立方米,使用地下水为0.1元/立方米。同时也从高确定超采地下水和不合理用水等水资源税税额:对同一行业取用水,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税额标准分别为非超采区的2倍和3倍;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取用水也从高定税;对纳税人超计划(定额)取用水超出部分加征1到2倍。
山西地处内陆,境内大部分地区为半干旱气候,水资源十分贫乏,人均水占有量低于严重缺水线,属于水资源严重贫乏的区域。“山西还属于资源型省份,矿山多,采矿疏干排水情况复杂,对地表径流和地下水的破坏非常严重,在全国具有典型性。”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坦言。
山西官方希望通过此次改革,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鼓励使用地表水,调节用水结构,提高全民节水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范丽芳)
原标题:山西开征水资源税 超采地下水和不合理用水从高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