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将要来到,又要迎来一个短裙飞舞的季节,如今爱美的女性为了追求漂亮、穿得越来越清凉,把女性优美的身材完全展现出来,孰不知,这样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公交车、地铁上最容易遭遇色狼咸猪手、偷拍及性骚扰。
近日一条“地铁偷窥狂”的视频在东莞朋友圈相继转发,身穿短裙的女生站在站台前沉迷玩手机,竟遭猥琐男子俯身窥探裙底,而这可怕的一幕女孩竟浑然不知。据了解,该段视频发生在东莞地铁2号线厚街珊美站。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并未接到女孩的相关报案。目前,“偷窥”视频事件已交由厚街警方介入调查。
从视频画面可见,当时等地铁的乘客并不多,一名身穿灰色短裙、脚踩黑色高筒靴年轻女孩打扮的非常时尚,只见她正低着头,站在站台前一边玩手机一边等地铁,可是没过多大会儿, 一名身穿灰色外套的男子突然鬼鬼祟祟地靠近该女孩身后,随后慢慢地蹲下身去,仰头望向女生裙底,而这可怕的一幕女孩竟浑然不知,还沉迷在手机中。几秒之后,男子迅速离开了视频监控的范围之内。除了监控拍到外,其他人对此都是毫无察觉。
如今社会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于人权越来越重视,迫切地希望个人隐私权和自由权能够受到强有力的保护,同时也就出现了某些人为了满足个人私心和欲望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情况,那么偷窥犯罪吗?犯罪的话,应该怎么处罚?
一、偷窥算是犯罪吗?犯罪的话,应该怎么处罚
偷窥是违法的但没有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偷窥行为以及处罚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偷窥是犯法的,但是没有犯罪,只要违反法律就是犯,但是只有违法刑法的行为才叫犯罪。
如果偷窥行为都没有违法刑法的规定,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但是,如果将偷拍的东拿去传播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等罪名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
二、受害人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主要是这样几个:
1、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3、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偷窥这一行为,不仅仅从道德上会受到强烈的谴责,从法律上更是有明文规定,这就要求大家尊重他人隐私,这样反过来才会受到他人的尊重,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破坏时,要主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