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S.M.Entertainment)与旗下组合EXO前成员、人气偶像鹿晗、吴亦凡解约纠纷,近日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SM公司发布声明,宣布已正式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已于2月4日在上海法院立案。去年5月、10月,SM公司旗下当红偶像团体EXO中国成员吴亦凡、鹿晗相继向韩国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两起解约纠纷经多次调停均未有任何进展。在此期间,吴亦凡与鹿晗脱离EXO返回中国发展演艺事业,拥有超高人气和众多歌迷,并已受邀将登上央视羊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SM公司在声明中指责吴亦凡和鹿晗无故脱离EXO组合是无视契约、信赖及道德,滥用法律的行为。
声明还表示,SM公司拥有吴亦凡、鹿晗签署的全球独家专属经纪协议,该协议在韩国法院作出最终的确定判决之前仍有效,两人于此期间擅自进行的商业活动、广告代言、电影拍摄等一切演艺活动,均为严重违约行为,SM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针对SM公司的声明和起诉,鹿晗通过“鹿晗工作室”的名义发布书面声明。
指责SM公司无权向中国法院提出有关专属合同的诉讼。其声明混淆是非,意在恶意中伤鹿晗。由于2月6日正是央视春晚首次带观众彩排,鹿晗也现身彩排现场,SM公司此时在上海提出诉讼的行为,引发外界不少猜测。今日,SM娱乐公司副董事长韩世敏与寰亚传媒执行董事陈志光在京接受了《北京晚报》独家采访,就此次纠纷相关问题一一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