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表示自己会尽力还钱
庭审当天,李丽梅因身体原因,家人一直在旁陪护。她称自己刚做了脑瘤切除手术,术后伴有神经萎缩和眼睛失明。法庭上,她情绪有些激动,几次喘不过气来。
相比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李丽梅的庭审供词来了个大反转。对于公诉人和审判长的提问,也经常答非所问。
她辩称,自己确实在涉案的房产项目预定了四套房子,有别墅和小高层,一共支付了12万元定金,还有认购协议和收条。而且在“出售”给张玲时,双方也签了协议。
“我当时确实说了可以把这套房子卖给她。”李丽梅当庭承认,之前在公安机关做的供述,都是谎言,自己丈夫的妹妹跟涉事楼盘并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自己没钱买房子,才想出这个法子。她表示,自己会想办法,也有能力将剩下的房款还给张玲。
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李丽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审理,审判长宣布先暂时休庭,择日宣判。
女子骗朋友巨款
骗局背后
欺骗了丈夫,想给他买房
2012年2月,李丽梅和丈夫李波结婚。次年,她有了给丈夫买房的想法。
“我觉得他过得比较清苦,但又担心他不舍得买房。”李丽梅说,当时自己看中了一个楼盘,但因手头没那么多钱,就想先把钱筹到,房子买下来再说。随后,她认购了该楼盘几套房子,并交了押金。2015年,又办了退房手续,而退回来的押金被她拿去还了欠账。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这么做时,李丽梅提到,自己是二婚。因为不想让丈夫知道自己的实际年龄,她买了张比实际年龄小6岁的假身份证。结婚时,因为自己的年龄和犯罪前科都隐瞒了丈夫,李丽梅觉得很愧疚,就想买房子给他。
“我怕他知道真相后跟我离婚。”李丽梅称,结婚后,自己在丈夫面前表现得“特别有钱”,一直用金钱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此外,她表示,她把张玲的钱,都花在了丈夫的女儿留学事宜上。而且这些事情只有她一人知道,丈夫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