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小矛盾持械伤人 领刑两年并赔偿
今年10月,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申某友因日常生活的偶发矛盾就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伤害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申某友当庭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禅城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申某友有期徒刑二年,并判决向刘某支付11106.7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鸣喇叭遭路人砍伤
鸣喇叭遭路人砍伤
法官寄语:
该案主审法官指出,在类似案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并无积怨,只因鸣喇叭、打闪灯等小事就大打出手,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这也折射出部分市民的焦虑情绪。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每个人都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平时多些忍让、少些火气,驾车出行应人车礼让,做个文明的行人和司机,切勿因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而失去理性并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