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如果情节严重 将会构成犯罪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该男子通过
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该女子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林敏辉律师还说,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该男子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他如果存在着网友所说的故意加网友,将网名改为不雅以吸引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传播则可能涉嫌到犯罪。该男子虽不是中国公民,但因其行为发生在中国,依法应由中国的司法机关按照中国的法律对其进行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