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通报称,经查证,18日下午2点许,来自甘肃康县的黄某某乘坐当地医院的急救车,将其出生不久、生命垂危的女儿送到汉中市妇女儿童医院抢救。但由于医药费用昂贵付不起,以及其他女婴生命垂危很难医治得好,所以最终狠心将女儿遗弃在垃圾桶里就坐车回家了。
女儿遗体弃垃圾桶
昨天下午,从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获悉,女婴在汉中市妇女儿童医院抢救至19日16时许,没有起色,靠吸氧维持生命体征。院方告知黄某某,女婴存活率极低,问其是否继续治疗。因已经花费1万多元,黄某某考虑再三,最终在《放弃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
停止治疗几分钟后,女婴死亡。为了省下火化的费用,黄某某决定将尸体自行带走。黄某某带着死婴离开医院后直奔车站,因害怕乘车被拒,上车之前将用被单包裹的死婴丢弃于路边的垃圾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