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淀法院称,打人事件发生在2015年4月16日17时许,地点为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殴打小丽的女生刘某、邬某及男生贾某,都是18岁。2015年4月18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3人主动投案。3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员通过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形式,获得了小丽谅解。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因该案发生在校园周边,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案发后,部分视频被上传到互联网,引发了社会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普遍关注。3人无故殴打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3人具备自首、获得谅解等情节,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最后分别判处刘某、邬某、贾某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7个月。
女生被30人轮扇脸
海淀法院认为,该案因未成年学生间琐事纠纷引发,但双方未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矛盾,反而采取极端方式处理,致使矛盾不断升级,使其成为影响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
据了解,海淀法院结合中小学众多的情况,探索出校园暴力预防机制。法院认为,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主要是因为家长缺乏对孩子自幼行为的规范教育。孩子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家长多采取袒护等过激方式解决,导致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得到强化。法官深入学校、社区,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对孩子进行规则、底线教育,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
另据介绍,目前,海淀法院已有3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他们走进校园向学生讲课,内容以校园暴力预防为例,涵盖了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法院还与教委、学校联动,建立了“涉校案件通报”制,培训学校保卫、德育人员等预防校园暴力事件。邀请师生到法院参加教育活动,旁听审判并举办模拟法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