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2时许,胡金生回家吃饭。当胡金生行至卫生室东门南约10米处时,田春生持尖刀上前连续捅刺胡医生腹部。随后,田春生追赶胡医生至一村民家中并连续猛刺胡医生胸、腹、项部等处十余刀致其倒地后,又捅刺胡医生颈部二刀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田春生企图逃跑,被现场群众制服,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胡医生系被他人持单刃刺器捅刺致肝脏破裂、肠系膜上动脉离断、椎动脉离断等致大失血死亡。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田春生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男子不满疗效杀死医生
经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春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田春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医生的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5元。
庭审前,被告人田春生面对媒体采访仍坚持称,因为对方开错药,自己很生气,并不是想杀害对方。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后,田春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听到审判结果,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胡医生的大儿子胡玉庆痛哭起来。胡玉庆说,一年来自己的压力很大,经常想起死去的父亲。母亲现在都不敢出门,听到声响就受惊吓。80多岁的奶奶天天坐在门口哭。杀人偿命,感谢法院公平公正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