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纪某讲述了事发经过。今年5月4日中午,梁女士回到两人租住在阜成路一小区的家中时,纪某刚喝了两瓶啤酒,正躺在床上休息。见妻子回家收拾物品,纪某有些生气,提出向妻子要4万元,“我结婚时,我家人给了我6万元,这些钱我妻子都拿着。”梁女士当时答应给钱,还从支付宝上给纪某转钱,但因余额不足没有转成。因为要钱,两人发生口角并动手撕扯,
“我先打了她两拳,她从吃饭的圆桌上抓起水果刀,说要扎死我,”纪某称,他从梁女士手中夺刀,并击打妻子的头部、脸部、颈部,后来还扭打到床上,“用刀划了她的脸。”
经鉴定,梁女士头部、面部左侧、左颈部及左耳廓有多处裂伤,创口累计达20厘米,为轻伤一级。
闹离婚刀划妻子脸
“我很后悔,我认罪,我们有感情基础,”纪某在庭上表示,他会尽力给梁女士最好的补偿,有了这个教训,会更珍惜两人的婚姻,“我父亲一直瘫在床上,需要照顾,望法庭能从轻处罚我。”
梁女士戴着蓝色的口罩旁听了庭审。主审法官特地安排纪某向旁听席上的梁女士道歉,但梁女士没有回应。据了解,梁女士已向纪某提起了民事索赔。
公诉人认为,纪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问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纪某未离开事发现场,属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但是,纪某没有赔偿梁女士的损伤,没有获得梁女士谅解,故建议量刑一到二年。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