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也成家暴受害者
上文提到的李某今年27岁,几年前与妻子结婚并育有一女。为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二人一起来到扬州打工。与妻子很快成为单位骨干相比,性格软弱的李某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却屡屡碰壁。去年9月,儿子出生后,他与妻子商量后决定放弃找工作,专职在家带孩子。
成为“家庭妇男”后,妻子对李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不仅总是冷嘲热讽其没有工作,更时常无故拳脚相加,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在证据面前,妻子非但没有表现出愧疚之情,反而抛夫弃子,离家出走。在苦寻无果的情况下,生活拮据的李某只好带着儿子找到扬州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寻求庇护。
扬州市救助站站长肖红告诉记者,在确认身份信息后,工作人员帮助李某办理了临时入住手续。在解决临时吃住问题后,为继续寻找妻子下落,李某再次向中心提出了新的申请,请求护送自己回到安徽老家,安置年幼的儿子。该中心随即安排人员,将李某和儿子护送回老家。
“提到家暴,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女性是弱势群体,其实男性也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肖红介绍,暴力行为可分为热暴力及冷暴力两种,男性受害者在受到生活上不关心、语言上不理会等心理伤害时,因受传统观念影响,主动寻求帮助的情况更少,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
家庭妇男遭妻家暴
庇护场所对受害者帮助有限
记者了解到,庇护中心设在扬州市的救助站,24小时接待服务,配备有母婴室、心理咨询室。然而庇护中心长期冷清,与家暴现状形成强烈反差。“每年市救助站救助的妇女儿童有420人左右,然而因家庭暴力寻求庇护的仅有五六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总是万不得已才会入住中心。”扬州妇联一位工作人员说。
“庇护服务则多数采用临时性救助方式,只能为家暴受害人提供食宿等基本服务,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帮助等专业性服务难以开展。”扬州市妇联工作人员坦言,庇护中心遭遇尴尬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专业人才不足、专项资金匮乏外,由于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大多不愿意寻求外界帮助,更倾向于借助亲戚朋友的力量。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江苏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坦言,全省各级由妇联自建或与公安、民政联建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有200多个,长期以来,前去咨询、申请发告诫书或人身保护令等寻求帮助的情况较多,但是寻求庇护的情况较少,一些地方的庇护中心甚至多年没有庇护案例。
同时,家庭暴力由于涉及官司、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等多种因素,往往无法由一个具体职能部门解决。因此,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当天,扬州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在省内率先成立反家暴联盟,联合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联盟成立后,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组成队伍,以及家庭暴力鉴定中心、高校法学院反家暴法律诊所等专业机构也参与其中,为化解家庭矛盾、致力于消除家庭暴力提供了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