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林某某交待,当天她先是利用手机直播平台对他们4人的淫秽表演进行直播,但很快被直播平台监控人员发现并封号。随后,他们便改用手机继续进行录制,并分别将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
然而,已经令利智昏的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是沉湎在“每天一觉醒来,银行账户上就会多出好几百元”的贪欲和虚荣之中。
目前,林某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网络从来就不是一块法外之地。”德阳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的直播间,都需要荡浊涤清,祛恶扬善。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网友,都该自觉遵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的准则。
对话“女主播”:
问:你怎么会走上做网络主播这条路?甚至在网络上进行淫秽表演?
林某某(以下简称“林”): 最开始搞直播是图好耍,觉得能让很多人关注自己、喜欢自己,夸自己长得漂亮,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当时这个圈子的风气也不好,女主播着装都很暴露,我也就跟着学了,当时没有意识到这样是违法的。然后就有不少粉丝怂恿我去建QQ群,搞大尺度直播挣钱,我自己也不长脑壳,就去做了。
问:你在做这种大尺度的淫秽表演时,心里没有羞耻的感觉吗?
林:当时是脑壳发昏,别人怂恿自己自己就去干了。后来这些视频传播出去,自己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一度不敢出门。也有认识的人问视频中的那个女孩是不是我,我都不敢回答,更不敢像往常一样跟他们出去玩。我也希望大家不要再传播这些视频了。
问:家里人或者同学朋友知道你在做这些吗?
林:家里人和一些同学或多或少都知道了我在做什么。我当时也感到很害怕,就没有再搞那种大尺度的直播了。因为害怕,我很长时间不敢回家,妈妈也很长一段时间没给我打电话,给我发短信问我究竟在做什么,我也不敢回。
记:你对别的网络主播有什么话要说吗?
林:我现在知道自己这个事情做错了,给社会造成了很大不好的影响。也希望其他的主播不要再像我这样了,为了金钱和虚荣心,做出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自己做了错事就该承担处罚,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